依照這篇簡單的讀者來信,使用鼻腔採檢,已經足夠。若能有更多數量證明這件事情更好。
前言
目前 COVID-19 的採檢部位通常是過去使用的喉嚨,而對於一切未知的 COVID-19 是否已經足夠,目前沒人回答這問題。
這篇簡單的讀者來信,想試著回答這個問題。
方法
此篇文章收集 18 個案例 ( 男女各半,年齡中位數 59 歲,分布在 26 - 76 歲 ),不同年齡層都有,分別採取了 72 套鼻腔與咽喉拭子,平均每位採取 9 次。
裡面包括輕中症患者,與三個重症。沒有任何病患到過武漢的海鮮市場,都為人與人的接觸傳染,甚至包括一名無症狀帶原者,疾病嚴重程度與接觸史大致涵蓋不同範圍。
結果
另外可以看到,不管是鼻咽還是口咽,發病後六天病毒量都有下降的狀況。
而無症狀帶原者在接觸 COVID-19 確診病患的第 7、10、11 天,在鼻咽與口咽檢驗到的病毒濃度,都跟有症狀的病患類似,這或許能代表無症狀帶原者或症狀極度輕微的病患,仍然有傳染疾病的能力。不過也需後續的檢驗,畢竟現在一切未知,還在摸索中。
結論
COVID-19 的採檢,或許鼻咽已經足夠,可減少採檢者採檢口咽時受感染的風險。
參考文獻
1. SARS-CoV-2 Viral Load in Upper Respiratory Specimens of Infected Patients, NEJM, Feb 19, 2020; DOI: 10.1056/NEJMc20017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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